中心党员干部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1-09-07 信息来源:中心纪委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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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专题会议,党委书记李俊华同志传达了省卫生厅专题会议精神,对这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内容、步骤、要求作了说明,提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为了加强组织和领导,还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俊华同志为组长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和有关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抓好《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严格把好自查关,在自查自纠阶段,中心党委、纪委要求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八项禁止”、“52个不准”认真检查,并按要求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按时、如实、全面地向省卫生厅、中心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廉政准则》为标尺,对照《廉政准则》问一问自己有没有违反党的纪律,对照自己的岗位问一问自己有没有失职缺位,对照我中心的职能任务问一问自己为单位做了哪些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定发展信心;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特别是涉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按规定进行纠正处理。
        中心党委书记李俊华、纪委书记汤清波非常重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看了64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上交的自查自纠报告,针对少数同志自查报告不准确不具体、未按规定要求拟写等情况一一进行了批示,由专项检查办公室及时反馈给有关个人重写个人自查报告,决不能蒙混过关,确保不走过场,使专项检查活动真正取得成效。(中心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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