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职工维权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探索建立职工维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单位和谐发展,根据《工会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决定成立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维权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任:黄跃龙
副主任:万剑飞
成员:刘旭东、 莫江玲 、唐晓勇 、梁进军、欧阳红、 罗亮清 、孟若冰 、朱高刚、 朱国平、孙永庆、何助芳
维权委员会办公室设工会办公室。
二、维权对象
中心全体职工
三、维权基本原则
依法维权、调解为主
四、维权内容
维护职工民主权利、政治权利、 经济权利、 文化权利等。
(一)尊重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和政治权利。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与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单位“三重一大”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代会落实职工的参与权利、审议决定权利等主人翁的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
(二)职业保护。包括职工自我职业保护和职业条件保护,改善职工工作环境,采取措施防范职业危害。
(三)维护职工工资收入分配、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女职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
(四)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精神受到伤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
五、主要职能
(一)监督和协助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
(二)负责处理职工在工作中所涉及的权益问题,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
(四)参与单位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重大决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职工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或建议;建立健全职工权益保护的有关制度,研究建立职工维权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维权程序
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接受职工维权申诉。维权委员会办公室协同维权委员会成员调查核实所申报的维权事项,根据事实依据,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涉及职工与单位、科室等内部的维权事项,经调查核实后,由维权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报维权委员会审议。
(二)涉及职工与他人的维权事项,经调查核实后,维权委员会依法依规协助职工维权。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会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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