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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预防医学会
关于推荐2008年“湖南省预防医学
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湘预会[2008]02号

各市、州学会、各推荐单位:
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经省科技厅、卫生厅批准已正式设立。根据《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于2008年首次进行评审、授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授奖一次。现将2008年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

(一)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实行择优推荐,请申请者按照《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1)、《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奖励实施细则》(附件2)和《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3)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接受省内各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研究院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预防保健科研生产单位;各市(州)卫生局及预防医学会等单位的推荐报奖项目。

(三)各市(州)所属预防、科研、医疗机构等单位推荐的项目,报所在市(州)市预防医学会,由各市(州)预防医学会审核汇总后统一申报我会。

(四)省直各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研究院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预防保健科研生产单位、系统所属单位推荐的项目,可以直接报送我会。

二、推荐材料与要求


(一)推荐材料

1.书面材料:《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以下称《推荐书》)(附件4)或《湖南省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类推荐书》(附件5)、技术资料(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等)、《项目摘要》(附件6)及《2008年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此表只限汇总单位填报)(附件7)。以上表格均可在湖南省CDC预防医学会网页中下载。

2、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内容包括:《推荐书》、《项目摘要》。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分装成上、下两册,要求一式5套。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装订《推荐书》等材料不加封面,不用塑料材料装订,不用塑料环。
《推荐书》须有1份为原件,在其首页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1)上册:《推荐书》及其附件,除主要论著外,装订成一册。包括:
《推荐书》;附件目录;查新咨询报告书;科技成果登记表;科学技术评价证明;知识产权证明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应用证明;其他证明。

(2)下册:主要论著及技术资料装订成一册。下册首页需用统一格式(附件8),标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包括:
下册首页;主要论著目录 ;主要论著复印件 ;技术资料 。

3、《项目摘要》要求中文一式20份,英文一式5份。无需装订,装入文件袋,袋外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

4、“鉴定意见”一栏需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内第5页鉴定意见的内容复印在背面,无需重新打印;如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则可附上有关验收、评价、评估意见的复印件。

5、《汇总表》一式2份,表中各栏目应与《推荐书》相应栏目一致,不得空白 。

6、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如有要求回避的,请填写《回避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9)。

三、申报时间与评审费:2008年5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我会电子信箱。每个评审项目收取评审费200元,可在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也可银行汇款。

200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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