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百日安全生产
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力度,防范重大事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湖南省卫生厅湘卫办发[2008]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从4月25日至7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自查自纠行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为确保今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主要内容

1、各科室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班组、到个人,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情况。

2、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厅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办发[2008]7号)精神,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落实情况。

3、各科室落实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尤其是人员疏散、转移、救治方案及报警、指挥、现场抢救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的完善情况。

4、门诊、培训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落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情况。

5、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要落实,设施运行状况记录要完整情况。

6、有关科室的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要到位,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均要符合安全要求情况。

7、有关科室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尤其是认真落实危险物品“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帐”的制度情况。

8、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有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措施满足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情况。

9、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科室,负责人要安排人员值班,落实人防、物防措施情况。

10、加强中心内部治安保卫安全。办公区、宿舍区门卫要加强24小时值班责任落实。对出入的外来人员要进行询问,必要情况要作好记录,车辆出进要登记,保卫科要加强夜间巡查,严格执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三. 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自查自纠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保卫科。

四、工作步骤

1、制订方案。5月5日前制订“百日自查自纠行动”方案报省卫生厅备案。

2、科室自查。5月6日至30日,各科室根据自查自纠要求,开展专项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影响稳定的问题。自查情况报告中心安全生产办公室(设保卫科)。

3、5月30日以后,中心安全生产百日自查自纠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科室整改,落实安全责任措施。

4、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收集各科室安全生产信息,按要求向厅安委每月报告中心安全生产百日自查自纠情况,7月25日报告安全生产百日工作总结。

五。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百日自查自纠行动”摆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科室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好科室的自查。

2、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科室要本着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部署不周密、工作措施不为的科室将进行通报;对因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对于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监控到位。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百日安全自查自纠行动”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载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5、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收集各科室安全生产信息,按要求向厅安委报告中心安全生产百日自查自纠情况。(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