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全面掌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07 年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做好我省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与管
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调
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调查
工作,要按照《湖南省2007 年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附
件,可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下载)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
安排专人负责,科学制订辖区调查方案,认真组织有关医疗卫生
机构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发现与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法定报
告传染病漏报调查工作组,严格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抽取调查单
位,认真核实并详细记录抽查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各被
调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调查工作。
三、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在2007 年11 月10 日前启动调查
工作, 12 月10 日前汇总辖区内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应急办(联系电话:0731--4305777,传真:4305853)。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全省情况后,要于12 月30 日前报省卫
生厅疾病控制处。
各地在调查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联
系(联系电话0731—4305970,4305777)。
湖南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章)
二○○七年十月十日
下载:湖南省2007 年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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