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7 年度微生物质控考核的紧急补充通知

各市(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7 年度微生物质控考核难度较去年有所提高,并且本次考核不仅是对被考核单位检验能力的考查,也是对各实验室使用的培养基、诊断血清等试剂的质控,为了及时发现当前我省疾控系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准确评价被考核单位的检验能力,现将考核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 、严格按照质控考核操作规程进行,如实、详细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记录中一定注明所使用试剂的厂家、批号、效期等。

  2 、建议使用实验室保存的全部鉴定血清(包括已失效的)对考核菌株进行鉴定,并如实、详细地记录所有血清的凝集实验结果。

  3 、现有鉴定血清不能鉴定到型的,一方面补充试剂用于考核和应对突发事件,另一方面如实记录已使用血清的种类、编号和凝集实验结果,我们将根据实验记录进行分析判断。

  本次考核标本组合多,不同厂家、不同批号的试剂鉴定结果可能不一致,因此,希望被考核单位如实上报原始记录和检验结果,不要互相比对。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

200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