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艾滋病防治项目督导组

来湘督导检查工作

  由国家卫生部组织,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孙新华处长为组长的国家艾滋病防治项目联合督导组,于 2006 年 9 月 17 日 至 22 日对我省艾滋病防治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于 18 日上午听取了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学武同志的工作汇报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陈曦科长的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并分成三个小组分别深入长沙、常德、张家界、永州、衡阳市以及项目实施县(市)区,对开展的国家财政支付项目、国家综合防治艾滋病示范区,全球基金项目、中英项目、中瑞项目以及联合国人口基金防治项目进行了全面考核。督导组每到一地都听取了当地政府和各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查阅了项目工作资料和档案,进行了财务管理检查,并深入机关、学校、街道、社区(办事处)以及公共娱乐场所进行随访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项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和效果。

 

  22 日上午,督导组向省防艾办报告了督导检查情况。省卫生厅肖策群副厅长、省公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妇联等防艾工作委员会组成单位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了督导组此次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督导组对湖南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力度以及所具有的成效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特别是对湖南在防治艾滋病的领导机制建立,社会共同参与格局的初步形成、项目工作开展具有探索创新,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项目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湖南防艾工作的开展等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赞赏。同时,督导组也对湖南目前工作提出了如下几条工作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开发防治工作政策,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二是要进一步注重项目工作质量、积极探索创新,创造出更多的最佳工作实践经验;三是更有效地进行资源整合,有效地利用项目资源发挥更有效的作用;四是要深入探索项目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进一步发挥非政府组织及积极人士的积极作用,使之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来;五是要加强能力建设与技术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扩大干预工作的覆盖面,使项目工作更加有效的开展,发挥以点带面的实效作用。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再明供稿)

2006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