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意识的提高,装饰装修带来的室内空气污染及其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威胁,已引起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国家先后颁布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装饰装修材料十项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等一系列强制性标准,2006年2月,卫生部颁布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省装饰材料与室内空气监测水平,控制室内空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湘卫科教函[2006]3号文件的规定,我中心决定举办一期“湖南省装饰材料与室内空气监测培训班”,并授予I类学分6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室内空气监测新技术、新方法;
2、
室内环境检测仪器及应用技术;
3、
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研究;
4、
开展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的经验;
5、
《装饰材料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汇编》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装饰装修材料十项强制性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二、培训对象
1、
各疾控中心负责卫生监测的主管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
2、
从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净化治理单位的有关人员;
3、
建筑装饰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 2006年5月28日在湖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待所报到,29、30日上课。
四、费用:1、会议代表每人收取会务资料费460元,差宿自理。含《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实施指南》、《装饰材料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汇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实用手册》资料各1份。
五、联系人: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装饰材料与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科:李原浩、黄建平
电话:0731-4305761 传真: 0731-4305953 E-mail:hncdc4305761@sina.com;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50号 邮编:410005。
请准备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将回执于5月20日前寄至湖南省疾控中心装饰材料与室内空气监测科。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抄报 :湖南省卫生厅
附 件: 湖南省装饰材料与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培训班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