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艾滋病诊疗指南》、《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200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艾滋病治疗,提高艾滋病诊疗能力和水平,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卫

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委托中华医学会、中国中医研究院艾滋病中医药防治中心组织专家制定

了《艾滋病诊疗指南》、《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用以指导艾

滋病诊疗工作。

附件:1、艾滋病诊疗指南
   2、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试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